(来源:柳州体育)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秋季积分赛的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队伍报名参赛。
附件:1.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2.参赛承诺书
3.参赛报名表
柳州市体育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2024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
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柳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柳州市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24年9月7至8日在柳北体育园篮球馆。
三、竞赛项目
(一)U17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二)U15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三)U13组:男子、女子单打、双打、混双
(四)U11组:男子、女子单打
(五)U10组:男子、女子单打
(六)U9组:男子、女子单打
(七)U8组:男子、女子单打
(八)U7组:男子、女子单打
四、年龄段
U17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5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3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1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0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9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8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7组: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单位
(一)柳州市各中小学、体育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青少年个人。
六、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以单位或个人报名参赛。青少年运动员应为代表柳州在广西注册(含已向外交流),或由其他地市、宁铁体协交流到柳州,或尚未在广西注册的运动员。允许输送到自治区体工队、自治区体校的运动员参赛。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报名运动员9人以下的,可报教练员1人;报名运动员10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领队和其中1名教练必须是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以个人报名参赛的,只能报教练员1人。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名一个年龄组的2个单项。
(五)双打项目比赛的两名运动员,要么以同一个单位参赛,要么都以个人参赛。
(六)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及代表单位应对运动员的身体条件、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能参赛。运动员经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和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各种参赛风险,并购买参加本项赛事的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16人(对)(含)以下采用先分组,后单淘汰制;16人(对)以上采用单淘汰。
(三)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
(四)比赛球:白色红双喜赛顶D40 三星乒乓球。
(五)球拍自备。球拍要求:1.球拍覆盖物应无光泽,一面必须为黑色,另一面为于黑色及比赛用球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鲜艳颜色。2.球拍覆盖物不得有明显的残缺和破损,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不得超出拍面。3.覆盖物必须附有国际乒联的标志(ITTF)。4.允许参赛队员在参赛前对于不合规的球拍可以进行处理和更换,在更换后得到裁判组同意后方可参加比赛,处理和更换时间参照规程中弃权的时间,关于印发年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秋季积分赛竞赛规程的通知判定时间从检录处开始检录的时间开始计算。以上4点如有不合规者,将视为弃权,放弃比赛资格。
(六)比赛服装不能为白色。双打运动员颜色须统一,不能有明显色差。
(七)种子:单项种子为最新的个人积分前八名。跨组参赛的运动员不列为种子。
(八)个人积分办法按《柳州市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跆拳道赛事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执行。
八、奖励办法
(一)奖励前八名,参赛队伍不足8支,差额一名奖励。
(二)参赛队伍不足3队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各项目均设指导奖,获第一名的队伍颁发优秀指导奖(优秀教练员奖),每队1人(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3人。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12:00时前。
(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欢联系电话:17377228157(微信同号)
(三)报名材料
1.电子版(excel表格)、纸质版报名表(单位盖章)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赛承诺书(单位盖章)。
4.个人参赛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字)。
5.保险单复印件(必须有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及有效日期)。
注: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和纸质版材料(含1、2、3、4、5、6)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8月23日12:00前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excel表格)发至赛奇官方微信号,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并在承诺书签名)交竞赛组委会,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竞赛组委会地址:东环大道143号李宁体育馆124号李宁体育馆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广西赛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十、其它
(一)健康提醒
1.有严重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运动员不允许比赛。
2.不建议“甲流”、新冠肺炎等疾病康复期的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队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出示身份证或参赛证)和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如果放弃比赛,代表单位应出具文字报告。无故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四)执行《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亲友在比赛中出现骂脏话、恶意攻击裁判员、扰乱比赛秩序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队伍因不服判罚或与裁判员发生矛盾冲突等,导致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则视为罢赛进行处理。
(五)赛事组委会保留正当使用任何在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姓名、肖像或其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作为赛事宣传材料的权利。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涉事运动员比赛成绩及其代表单位的团体赛成绩,取消涉事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一年、取消涉事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及其领队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资格二年,并全市通报。
(七)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每个比赛日的赛前2小时内提出;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请仲裁,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出。提出仲裁请求需一次性提供书面申请书、详细的表述说明并交纳仲裁费(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还需提供清晰的影像、照片)等,否则不予受理。仲裁费用500元。
(八)定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柳州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报名队伍必须派一位教练员或领队参加。若请假,需递交请假条至组委会。缺席联席会则视为同意会上通过的任何解释和相关决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承诺书和报名表附件
来源:柳州市体育局
编辑:李洋